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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八百零七章胸襟!

作者:爱妃家的郑        书名:明末草头王        类型:历史军事       直达底部↓       返回目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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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到这里,刘易叹了口气道。

    “只是,自从父皇离世,母亲近年来越发苍老了,儿子看了实在心痛!”

    赵太后摆摆手说道。

    “心痛个甚,你乃一国之君,心肝该当比铁石还硬才是!”

    刘易点点头道。

    “儿子准备为母亲修个园子养老,母亲喜欢哪种风格的?”

    “北地的,江南,还是扬州的,或是倭国,或是西洋,或是西域那些国家?”

    赵太后忍不住蹙眉道。

    “浪费那民脂民膏做甚?我个老婆子在哪里养老不是养?等过些年,我倒是更愿意回山西我刘家的老宅去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的一草一木,都是哀家所熟悉的,哀家在那里同你父皇结婚,又生下你,看着你一点点长大,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,长到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少年。”

    “那里有着哀家这辈子最好的回忆!”

    “你与其花钱给哀家修那园子,倒不如给天下的百姓减免一些赋税,或是多拨下一下教育经费,让更多的贫苦人家的孩子能够读书。”

    “不管做些什么,也比修一座破园子强!”

    听完赵太后的呵斥,刘易点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娘亲教训的是,儿子知错了!”

    刘易乖乖认错,就算是他再有权势,在自己的母亲面前该认错还是得认错。

    见刘易认错,赵太后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知错就好,知错就是好孩子,你是开国君主,可不能给后世子孙开个坏头!”

    刘易点头应是,母子俩低声说着贴心话。

    良久之后,刘易命人上茶,然后便看到了坐在一旁,老老实实的朱常洵。

    “凤阳公不去打猎?”

    朱常洵见刘易问到自己,有些惶恐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回禀陛下,老臣痴肥,骑不了马,开不了弓,就不去丢人现眼了!”

    刘易点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轩儿,瑜儿两个孩子也长大了,但从小到大也没见过几回外公,该和外公生分了。”

    “等过两天,让轩儿瑜儿去公府上住两日,祖孙间也亲近亲近如何?”

    刘轩和刘瑜,是元宁、元安这两个福王的双生女儿,为刘易分别生下的儿子。

    朱常洵见此连忙开口答应道。

    “两位皇子能驾临微臣府上,微臣蓬荜生辉!”

    刘易点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卿家不必如此拘束,这两个孩子是卿家的外孙,祖孙之间血脉是割不断的。”

    忽然,刘易想起了什么,开口询问道。

    “对了,卿家这些年的工作却是做的不好,朕要批评卿家!”

    朱常洵面露惶恐之色,差点直接跪下,以为刘易是要拿自己这个前朝余孽开刀了,心中满是绝望。

    但他还是站起来说道。

    “请陛下责罚!”

    刘易却是摆摆手说道。

    “责罚倒是不必了!”

    “只是卿家的工作要上些心,朕前段日子去看了眼洪武爷的皇陵,却是许久未有人上香供奉和洒扫了。”

    “卿家作为前朝宗室,朕亲封的凤阳公,延续前朝香火祭祀,便是卿家的职责,卿家怎么能忘记呢?”

    刘易此话并非虚言,他为了不在今日的秋狩典礼上丢脸,是提前来紫金山猎场补过课的。

    期间,曾经去拜祭过明孝陵,拜祭过明太祖这位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千古一帝。

    见皇陵残破,久未有人洒扫奉香,心中也满是凄凉,所以便有了今日他对朱常洵的一问。

    因为刘易对朱元璋的敬仰是发自内心的,他真的很崇拜前朝的这位洪武大帝。

    朱常洵见刘易所言是此事,心中松了口气,知道这位的胸襟开扩,不会做出杀戮前朝宗室的事情,否则自己早八百年就死了。

    他开口认错道。

    “微臣知错,从今往后绝不再犯!一定听从陛下吩咐,时时前往孝陵洒扫,祭祀。”

    刘易见此,轻轻点头表示自己认同。

    “洪武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,这样的一位帝王,不管哪朝哪代,只要这天下是我汉人的天下,香火祭祀都绝对不能少了丝毫些许。”

    “卿家可懂朕的意思吗?”

    朱常洵发自内心的跪地叩首道。

    “微臣,遵旨!”

    他知道,自己眼前的这位帝王,其心胸之开扩千古罕有!

    当年李世民容魏征纳谏,便是千古佳话,心胸开阔的代表。

    可是和这位能够大手笔祭祀前朝开国帝王的皇帝比起来,李世民容魏征纳谏的心胸,就又算不得什么了!

    李世民能容魏征纳谏,但他怎么可能大规模的去祭祀隋文帝呢!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秋狩一般都会持续好几日,紫金山中也专门修建了让皇帝和勋贵大臣们晚上休息的行宫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刘易给大汉的诸多勋贵赐宴,用的就是今日在猎场中猎杀到的猎物。

    美酒佳肴摆满了桌面,觥筹交错间,所有人都在举杯痛饮。

    等到所有人都入席,刘易拍拍手说道。

    “可以了,去安排吧!”

    他身边的贴身太监领命而去,不多时,整个宫殿中一枚枚电灯泡接连亮起。

    瞬间,整个宫殿都亮如白昼!

    众人皆是发出一阵阵的惊呼,将视线看向了宫殿中那一枚枚如同小儿拳头大小,散发着此言光芒的电灯泡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电灯吗?我好像听皇家科学院那边提过。”

    “好亮堂,这东西可要比油灯和蜡烛亮多了,即便是鲸油点灯也没这亮啊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大汉的一众勋贵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纷纷惊呼不断。

    电灯泡,哪怕是这个时代的电灯泡所能够提供的光亮,也远不是油灯和蜡烛能够相比的。

    他们冲来都没有见识过这么亮的照明工具!

    自然会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!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,有了此灯,岂不是晚上也能够读书办公了?”

    “亮如白昼,真的是亮如白昼啊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刘易笑着轻轻拍了拍手,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,然后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大汉皇家科学院经过数年的苦心钻研,总算是制造出了这些电灯!”

    “从今往后,我大汉再无黑夜!”

    “朕要重赏大汉皇家科学院,电灯泡项目组的所有成员!”

    看着宫殿中明亮至极的电灯泡,刘易的心情相当的不错。

    因为电灯的实际应用,并不只是代表电灯这么一项发明。

    更多代表的是发电设备的成熟,电压的稳定传输,储电技术的突破……

    必须这一系列的技术都完成突破,电灯才能真正的实用!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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